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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函授站设立规范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6-01 13:27:54

成人高考函授站设立规范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成教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招生、教学、收费等办学行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函授站(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规范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管理办法》,规范招生行为,把好招生宣传关,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校外函授站(教学点)不准设立站外站(点)。认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做好有关教学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如学生学籍异动、授课安排、授课教师资质、考勤登记、影像数据、试卷资料等。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学费,不得多收费、少收费、乱收费;学费按年度上缴我院,时间为每年5月30日前,毕业班为每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管理队伍:函授站(教学点)要设置完善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素质,并在招生、财务、教学、学籍、毕业等各个环节与我院工作人员保持业务对接,及时提供各项材料。
 
三、师资聘用:函授站(教学点)按《校外教学点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自行组织聘用,每学期将新聘任的教师相关资质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报我院学历教育部审核备案,我院每两年办理聘用一次。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每个专业3-6门)须由我院直接派出教师进行授课,每门核心课程安排学习天数不少于2天(或16学时)。
 
四、教材征订: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教学用书须按《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办法》,严把征订第一关,并将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报我院审核备案,重点做好对境外原版教材及课堂教学意识形态排查工作,执行按学期汇报制度。
 
五、教学实施: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时数安排授课,并在每学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校外函授站(教学点)教学实施情况表》。课程安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因教师有事(病)需要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的,须及时通知学员,做好相关工作,同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院。授课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保存好考勤登记的原始记录,作为课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明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现象,为广大学员创造一个诚信、公平、自律、向上的求学环境。
 
请各函授站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我院成人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教学督导开展对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工作规范及教学计划、课程考试纪律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建立不良记录档案,作为评估依据;对存在违规的站(点)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合作办学资格。

 

报名电话:13969027602     微信:13969027602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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